社会保障惠民政策——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社会保障惠民政策——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一、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重点优抚对象;

6.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7.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二、城乡医疗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主要包括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方式:

1.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部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比例、有封顶的救助。

3.救助比例: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以及基他困境儿童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发放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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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2-22 09:01